目标,是指为了完成对自我有意义,同时对自我之外的世界也有意义的事情时,产生的稳定且可概括的意图。
社会学者马克斯·韦伯曾写道:“所有的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独特召唤,反映出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的三个特点:他们自身的能力;世界对他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的需要;他们在以自己的方式服务社会过程中所体会的愉悦感。”
就幸福而言,重要的是从事一些个人认为具有吸引力、挑战性和有趣的事情,尤其是这件事情对自我之外的世界能作出有价值的贡献。
真正能给他们带来益处的,是帮助他们找到一条人生道路,让他们能为自己的家庭,甚至为这个世界作出贡献。
那些追逐崇高目标的人总是心怀喜悦,即便是要付出持续的牺牲,他们也感觉有使命在驱使自己这样做。
目标是通过让人超越自我并投入到一系列的活动中,来带给个人满足感的。有目标的人不再思考自身,相反,会专注于手头的工作或问题。
目标本身的性质是:至少要经历足够长的时期,要作出认真的承诺,并在这一目标上有所进展。目标能够规划整个人生,不只是带来意义,还能为之后的学习和成就的取得带来鼓舞和动力。
就长远来说,缺乏目标感会毁掉拥有快乐而满足的人生的根基。
目标在顺境中赋予一个人快乐,在逆境中赋予他适应力,这在人的一生中都是适用的。
心中始终有一个崇高的目标,驱动着他们每天努力向前。这个目标是他们的终极关切,对他们取得个人成功至关重要——让他们充满活力;在实现目标时,赋予他们满足感;在遇到阻碍时,又给予他们坚持的决心。